山东法制传媒网:2021年11月20日至23日,由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杨某等36人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洗钱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市中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益群等3名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
市中区检察院3名检察人员出庭支持公诉
7名犯罪嫌疑人现场参加庭审
29名犯罪嫌疑人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加庭审
该案是枣庄市公诉的首起涉毒洗钱案件,涉及毒品数量大、种类多。被告人杨某等人多次将毒品贩卖给他人获取非法利益,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其中,个别被告人明知是毒品交易犯罪违法所得还为其提供账户清洗毒资,涉嫌洗钱罪。另外,部分被告人还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和容留他人吸毒罪。
应疫情防控要求,本案借用峄城区人民法院四楼审判庭,通过现场和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庭审。3名公诉人、6名取保候审被告人、1名监视居住被告人、40余名辩护人现场参加庭审,29名在押被告人在枣庄市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参加了线上庭审。
本案将择日进行宣判。(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