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6月25日,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与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开展座谈,双方就如何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引进专业的心理疏导进行交流,希望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推动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有机结合,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品质与效果。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曲文军、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副院长赵景欣及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座谈。
通过座谈,双方在以下方面达成共识:一是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尤其应当提高未成年人父母的认识,加强对孩子心理健康的辅导。二是结合未检办案实际,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应采用“多层次、多方位、多手段”的心理辅导模式,全面开展心理辅导工作。
下一步,区检察院将与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开展长期共建合作,共同探索未检专业化办案与未成年人心理疏导的深度融合,提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专业化水平,共同呵护未成年人的美好明天。(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