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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级检察院为见义勇为家庭传递"检察温度"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志勇)“希望您们保重好身体,照顾好家庭生活……”近日,受山东省检察院委托,寿光市检察院向司法救助申请人曹阳夫妇发放救助金5万元。曹阳夫妇再三感谢,表示一定会用好这笔救助金,重振生活信心。
 
  2014年11月,曹阳夫妇的女儿曹艺见义勇为,为保护学生被害。2015年1月9日,寿光市人民政府追授曹艺“寿光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行凶者段某被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曹阳夫妇经济损失人民币29689.50元。
 
  案件处于死刑核准阶段,被告人段某家庭非常困难,无力赔偿曹阳夫妇经济损失。曹艺生前就职的教育机构因经营不善已关闭,教育机构负责人徐某、付某也无力偿还曹阳夫妇提起的民事诉讼赔偿金,曹阳夫妇精神和经济上遭受沉重打击。曹阳夫妇身体患病常年服药,不能参加劳动,其所住村庄属整体搬迁村,家庭无任何收入,仅靠打工维持生计,生活陷入严重困难,接连的打击对这个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
 
  寿光市检察院收到曹阳夫妇的司法救助申请后,经认真审查,通过潍坊市检察院向省检察院报送了有关材料。省检察院控申部门对该案高度重视,随即赶赴申请人家中实地走访调查。经调查,认为曹阳夫妇的情况符合《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规定,报分管检察长批准后,作出司法救助的决定。
 
  今年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部署,大力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共救助刑事被害人807人,发放救助金712万元,其中省院救助40人,发放救助金157万元,充分发挥了司法救助的人权保障和人文关怀作用,被救助人纷纷通过写信、送锦旗来表达对检察机关的感谢。今年9月,省检察院在四川南充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服务脱贫攻坚战推进会议上作典型发言,获得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文中当事人为化名)(山东寿光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