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马静)“车上看看,下车转转,喇叭再响,都是空讲。”这就是大部分群众心目中的某些干部形象。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检察院小留镇检察室却出台了一项政策,从检察室主任到一般检察干警,本辖区范围内外出办公,只要不是紧急案件,一律骑单车。今年初春以来的实践,该院“单车检察”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用小小的单车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小留检察室辖区内外出务工人员多,留守的都是老弱病残妇,需要关爱的空巢老人多,而单车下乡的检察干警就成了他们的义务儿女。干警们根据老年人需求,创建了信息超市,及时更新惠农资金信息,方便老年人随时读取,并时常骑单车到村里走访,关注老年人生活是否有困难,补贴、津贴是否落实到位,需要领取的,及时帮其办理领取手续,发现冒领的,及时取缔。
在一次骑车走访时,干警们推着车子听到一个老人和别人拉呱说自己90岁了,从来没有领过补贴,就留了心,专门到这位老人家走访。司连玉老人家住小留镇林庄,出生于1926年12月1日,符合领取高龄老人生活津贴政策,却因为不知情从未领过。干警们一边向老人普及政策,一边协调民政部门帮助办理领取手续,老人领取津贴后,拿着钱乐开了花,一直夸检察室干警是“及时雨”。
小留检察室干警在与院内刑检部门业务对接中发现,牡丹区生产、销售工业用盐等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时有发生,就在单车走访时专门看了群众的盐袋子,果然有工业用盐。
为保障广大群众能吃上放心盐,小留检察室开展了“打击工业用盐食品添加”专项执法检察监督,联合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所和盐业执法大队,对各乡镇的饭店、学校、食品加工摊点进行监督检查。
联合执法组骑单车走街串巷,向食品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发放明白纸,普及工业用盐与食用盐的区别知识;让群众认识到食用工业用盐的危害,不再贪图便宜购买食用工业用盐;告知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工业用盐应负的刑事责任,从源头上减少该类犯罪的发生,对在走访中发现的犯罪线索和违法人员,已经依法移交、逮捕。
“以前想反映问题不知道找谁,现在好了,检察官骑着车子到村头,可以随时搭个话,问个信,反映问题也不用出村了。”辖区群众表示。(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