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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梁山县检察院用微信群把代表委员连在线上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王艳艳 韩兴华)“我喜欢这种互联网微信上的交流形式,生动鲜活,方便快捷,只需动动手指就能了解检察院的工作,不用每个案件和每项工作都再亲历监督活动现场了,为你们这个做法点赞。”这是人大代表李孟良在山东梁山县检察院检务公开微信群里发的一则消息。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畅通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渠道,积极构建“公信型”基层检察院, 2016年下半年,梁山县检察院在开通“两微一端”和建成新媒体工作室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检务公开新模式,借助微信网络平台,开通了检务公开微信群。该群由县检察院业务骨干、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部分律师代表组成,通过即时发布检察工作相关动态,让代表委员足不出户就能对检察机关开展实时、全时、全方位的监督。这种崭新的检务公开形式,随时随地把代表委员连在线上,进一步拉近了与代表委员的距离,搭建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沟通交流的良性互动平台,形成了“重在平时”的常态化联络工作机制。
 
  依托微信平台,架起联系代表委员的“连心桥”
 
  利用微信群这一直通车式交流平台,在县检察院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律师之间架起一座“指尖上”的“连心桥”,变打通联系代表委员“最后一公里”为沟通联络“零距离”。通过明确专人作为微信群群主,负责该群日常运营,及时将检察动态、法律法规知识、公开审查、公开宣告及有争议的案件内容,以文字、图片、视频、H5等多种形式发布到群内,方便代表委员和律师掌握最新资讯,关心、了解、支持检察工作;指定一名分管副检察长专门监督群主的工作,时时关注群内言行,负责群规的执行,确保此群的精准定位、健康运行和检务公开的实效。
 
  加强交流互动,开通谏言献策的“直通车”
 
  近水知鱼性,近山识鸟音,代表委员作为群众的代言人,最能了解群众的呼声与期盼,对于代表委员和律师在微信群里提出的困惑疑问和意见建议,群主及时收集整理,建立工作台帐,适时开展主题讨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为进一步改进检察工作思路和方法,提升法律监督实效,提供有力抓手。同时建立完善意见落实反馈机制,微信群中收集的意见,能解决的及时在线予以解答;需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和答复的,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并做好跟踪督办工作;涉及多项检察职能、检察工作全局等层面的重大建议事项,及时提请党组会进行集体研究论证,并定期向提议人汇报意见落实情况,坚持做到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意见建议。
 
  线上线下相结合,打开服务代表委员的“新窗口”
 
  该院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积极打造“互联网+检务公开”新模式,主动打开“窗户”,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线下通过邀请代表、委员、律师走进检察机关,参加检察工作汇报会、视察检察业务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观摩远程庭审视频、监督远程视频接访等方式参与检察工作,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线上检察院可以24小时在线与代表委员对话交流,通过问计、问需、问诊,倾听多方声音,深化检务公开,在互动中强化服务;代表委员也可以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利用“碎片化”时间,“亲密”、“即时”、“微距”接触检察工作,更加直观、快捷、高效的了解检察职能发挥情况,为检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多科学化、合理化建议。该院充分整合检察资源,创新建立检务公开微信群,其目的就是要实现“三个满意”:本着构建良性公共关系的原则,让群众满意;本着提升检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工作水平的目标,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本着吸纳意见、改进工作、提升能力的态度,让检察机关自己满意。
 
  自梁山检察院检务公开群建立以来,该群逐渐成为梁山检察院“检务公开”的网络阵地和第二课堂。据悉,该群现已有200余名成员,截至目前,共在群内发送该院及上级院工作、新颁布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200余条,原创微信、图片新闻150余条,收集意见建议80余条,收到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提高微信群代表覆盖率,不断创新联络和服务机制,积极探索微信群在代表联络工作的纵深运用,努力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把检察工作做得更实、更好、更富有成效。(山东梁山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