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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武城县检察院:关口前移 保护与服务并重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高忠祥)“现在,我以信息员的身份进入平台,就可以反映问题,还可以上传照片。 ”5月5日,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多部门联动机制与网络平台建设研讨现场会在武城召开。会上,武城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副科长朱学辉对该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检察监督信息平台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演示。
 
  针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领域信息不对称、责任稀释等问题,2015年9月,武城县人民检察院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职责集中整合到未检部门,整合全县各部门和单位资源,自主研发了全国检察系统首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检察监督信息平台,形成了未成年人保护一体化大格局,创出了“武城经验”。
 
  信息员队伍达5000余人
 
  据介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检察监督信息平台把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紧密相关的教育保护、食品安全、文化管理等10个方面纳入,将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保护资源融为一体,实现刑事、民事、行政、预防、救助等未检业务一体化高效运作。
 
  武城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争取党委支持,及时沟通相关部门,将全县33个部门和所有镇街纳入平台,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强化协作,加强考核,形成了党委领导、检察主导、多部门合作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机制。
 
  为构建稳定畅通的信息渠道,该院建立了包括各行政部门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间爱心人士等在内5000余人的信息员队伍。群众只要发现身边存在危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蛛丝马迹,就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手机APP提供有关信息,信息管理员能够迅速将这些信息分流至相关职能部门。平台运行一年多来,已经收到反映问题1286条,相关行政部门处理有效信息1270条。
 
  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
 
  2016年8月,信息员反映有一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并提供了相关证据。该信息自动流转到武城县文化执法局后,该局对网吧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平台。武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平台上监督发现,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该问题除罚款外,应当并处停业整顿。该院经调查还发现,部分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问题严重,遂向县文化执法局发出检察建议,该局迅速制定整治方案,联合工商、公安部门对网吧开展集中治理,关停处罚违法网吧13家。
 
  武城县人民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实现监督工作变“漫天撒网”为有的放矢。在对本单位管辖问题及时处理的同时,还对团委、妇联、教育局等部门单位问题处理全程动态监督。对于相关部门职责范围内应由其处理的问题,逾期不处理的,系统将自动预警提示;两次不处理的,及时提醒并督促办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发出检察建议,追究相关部门、人员责任;涉及违规违纪的,通过平台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武城经验”得到充分肯定
 
  武城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检察监督信息平台运行以来,已成功办理未成年人权益领域立案监督案件2件、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7件、支持起诉案件3件、诉讼违法调查案件3件、虚假诉讼案件1件,移送自侦部门立案7件15人,通过平台救助320余人,取得了显著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武城县人民检察院将未成年人保护多部门联动机制与网络平台建设结合的经验,得到了与会专家学者的高度评价。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表示:“未成年人保护需要全社会形成联动。这个经验好在既不拘泥于办案,又不脱离办案这条主线,不是就事论事,而是将监督触角延伸到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全过程,不仅仅是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也为发挥检察机关在法治进程中的作用、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提供了经验。 ”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姚建龙说:“武城县人民检察院实现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口前移和全覆盖,突出了保护与服务并重,经验值得其他地区和单位学习借鉴。 ”(武城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