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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寿光市检察院“五位一体”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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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讯:(薛梅 刘明福) 近年来,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坚持以规范检察权运行、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以“智慧检察”引领提升“品质检察”建设为抓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热切期盼,着力构建司法主体、司法制度、司法场所、司法信息化、司法监督“五位一体”规范模式,司法规范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坚持从队伍自身建设入手,深入实施检察人才“六项重点工程”,通过开展全方位的司法理念、法学理论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干警专业素养和规范司法能力。
 
  为了打造司法办案的规范管理平台,寿光检察院整合检察机关对外职能,成立民生检察服务中心,建成一站式受理、一体化管理、一条龙服务、一次性解决的民生检察服务大厅,安装智能接待系统、案件信息公开自助查询系统、双屏电脑等信息化便民系统,实现了各项对外服务功能集约化管理和“一站式”服务。深化检务公开,建设应用以两微一站、“掌上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平台为主的检务公开系统,拓展信息发布、沟通互动新渠道,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为促进自侦办案规范化,对办案场所进行升级改造,建成涵盖远程审讯指挥、自动语音视频告知等系统于一体的自侦办案工作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区、看守所专用讯问室、刑检专用办案区,通过全覆盖、全天候、全联通、全存储的同步刻录,客观原始地记录司法办案所有活动,初步实现了对司法办案行为的全程留痕。
 
  坚持把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作为规范检察权运行的重要手段,建设应用以智能门禁管理系统、监控系统、数字出庭系统、检务督察网络平台为主的“数字化”管理督察系统,随时督察干警的司法办案情况,及时规范干警司法行为,司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司法规范化建设带动了全院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综合评比连续四年位居潍坊市检察机关第一名,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市优秀检察院,2013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14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寿光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