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康亭亭)近日,山东梁山县检察院被济宁市委、市政府授于2016年度“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市委、市政府对该院一年来积极投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力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和谐稳定所取得成绩的充分肯定。
去年以来,梁山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 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机制、方法,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平安梁山”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据了解,该院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 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严重侵财型犯罪,确保在办理该类案件时做到快捕、快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16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55件190人,提起公诉268件436人。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较轻和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案件依法做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 同时加强对被害人及其家属释法说理, 最大限度的争取被害方的理解、信任和支持,防止矛盾激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和不稳定因素。并积极推行不捕、不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机制,推行检察宣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此外,该院积极拓宽和畅通检察环节诉求渠道,开通“检察民生热线”,并通过开展检察长接待日、视频接访、“检察开放日”等工作,用心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为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该院大力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成立涉法涉诉法律服务工作站,选聘10名律师参与化解、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促成20余名信访人员息诉罢访。
该院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综合运用刑事和解、被害人救助等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积极对涉案特困被害人及家属开展司法救助 ,切实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今年共主动救助刑事被害人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同时广泛开展“举报宣传周”、举办法制宣传讲座等形式的法律宣传活动 ,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和现场答疑解惑的形式, 向群众讲法释法送法,提高广大群众法治意识。(梁山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