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李栋)“信息化督察手段的使用,足不出户就可以对干警进行全面督察,督察工作真是插上了‘金翅膀’啊。”近日,山东省乐陵市检察院检务督察办公室主任李春利向记者介绍。
自2014年以来,为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该院启用门禁考勤系统,通过指纹识别卡对干警上下班签到以及出入办公、办案场所等情况,进行自动存储。2016年年初,该院进一步严格考勤纪律,启用面部识别考勤系统;11月份,经院党组研究决定,该院对派驻乡镇检察室干警启用面部识别考勤系统,全面启用面部识别系统,实现了考勤无盲区。督察人员对考勤记录进行提取,排查迟到早退现象,通过公示栏和局域网进行实名通报。
据了解,该院利用视频监控获取办案工作区、控申接访大厅、案管大厅、派驻乡镇检察室等场所的声音图像,对干警的礼仪着装、言行举止、在岗情况等进行远程遥控督察,通过语音摄像头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该院还启用道闸系统,利用高清红外摄像头对本单位公务用车的出入进行拍照,准确记录外出和回归时间,督察人员通过数据对车辆使用情况作出督察结论,一旦出现违规用车情形,予以通报和查处。为对车辆位置进行定位,该院在所有公务用车上安装GPS定位系统,督察人员可实时通过电脑屏幕对外出车辆位置、行驶速度、路径、路况及可能出现的交通违章、公车私用等情况进行督察,确保了公务车辆使用公开透明。
截止目前,该院利用信息化督察手段先后40次对控申接访、34次对派驻乡镇检察室、17次对律师阅卷、11次对办案过程进行视频督察,纠正不规范行为12件次,通过考勤系统先后发现7人次迟到早退现象并予以实名通报。
“信息化手段的应用,节约了督察成本,拓展了督察工作的广度、宽度和深度,使督察工作更加智能便捷,更好地发挥了预警、纠错、促改作用,促进了检察各项工作紊步有序开展。”该院检察长尹国岭说。(乐陵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