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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清市检察院多项监督体系成内部监督独创法宝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杨金坤)“近两年来,市检察院先后获省级文明单位、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全省双无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且连续两年获得山东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一等奖,实现了检察工作整体跨越发展,请问有什么诀窍吗?”近日,山东省临清市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进行座谈,在听完汇报后一位代表问道。
 
  自2013年以来,该院围绕内部监督建章立制,狠抓“一岗双责”、“两个责任”的落实,确保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该院党组一班人深谙“以令率人,不若身先”的道理,先后出台了《党组中心小组学习制度》、《党组调研制度》、《党组议事规则》、《检察长办公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把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制度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核心和动力。从检察长到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和“主体责任”责任书,实行谈心谈话制度,建立“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实体化”的管理机制,把工作任务量化,细化到项,责任明确到人,按照责任设定、责任履行、责任监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责任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该院纪检组长郜宪慧提到,多项监督体系,是该院独创的内部监督的重要法宝。“大督察”机制。党组成员带队对执法行为、日常事务、车辆管理等项目进行每月督察,对所发现的问题全院通报、限时整改;“三位一体”监督体系。以案件管理为切入点、以纪检监察为强化点、以检务督察为落实点,深入执法办案的核心,实现了由静态监督向动态监督、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事后监督变为过程监督和同步监督,实现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的转变;“同步录音录像”审查监督办法。通过形式审查,细节审查、质询核实、内容审查、印证核查等5种方式对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进行监督审查。《执法办案监督办法》。就内设检察业务部门对执法办案活动的自我监督和纪检监察部门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察监督进行了规范,就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工作应坚持的原则、需监督的重点案件、监督措施、违责处罚等均作了详细规定。
 
  此外,该院向各乡镇办事处、市直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印发《山东省临清市检察机关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告知书》,向聘任的执法执纪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执法作风监督卡”,向社会公布了《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检察院执法作风投诉办法》和检察工作服务承诺。设立举报箱,公布干警违纪举报电话,加大了社会监督力度,进一步优化了执法环境,有利地提升了公信度和社会形象,检察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得到了显著增强。
 
  “内部监督确实是一剂破解发展瓶颈的灵丹妙药,通过今天的座谈,我们学习、借鉴到了很多有价值东西。”座谈结束后,人大代表纷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