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胶州检察院一案例在全省“百庭观摩千庭评议”获评优秀出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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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检察院获“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

  山东法制传媒1月21讯(通讯员 李广刚)近日,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命名表彰2015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青州市检察院被表彰为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

  2015年,在该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

  全体干警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勇于开拓,不断创新,始终保持创建活动的生机和活力,为推进该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立新功,为建设文明和谐新青州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