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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检察院强力监督对虚假诉讼活动“叫停”

浏览: 来源:正义网

原本想通过伪造证据、虚假调解谋取非法高息利益的山东省临清市某建筑工程公司,“窃喜”尚不足十个月,就被聊城市检察院“叫停”。2015年12月3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依法对该案诉讼双方当事人作出了各罚款2万元的决定,裁判结果最终排除了该公司670余万元的非法利益。

  而这也仅仅是当年因虚假诉讼被聊城市检察院所有“叫停”案件中的一起——自2015年3月,聊城市检察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为期10个月的打击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伪造民事证据、逃避自身债务、侵犯第三方合法利益”等七种虚假诉讼情形进行“围剿”。

  期间,该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5件,涉案金额达3000余万元,其中抗诉1件,发送再审检察建议4件,法院已改判4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查4人,逮捕2人,在社会各界引发良好反响。

  “叫停”措施之一:布网

  “隐蔽性强、调查核实难、监督手段有限”是当前虚假诉讼的难点,也是其得以愈演愈烈并被刑法修正案入罪的一个直接原因。针对这一特点,聊城市检察机关在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之初,首先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了“打击的力度和有效性”上,为此,他们通过与当地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关于依法惩治虚假民事诉讼的意见》,建立联动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了打击不同步、不到位、不见实效的难题,“公检法司”四家合力“叫停”虚假诉讼的法网已经布下,效果也就随之而来——

  2015年6月,聊城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中级法院一审的生效判决监督案件过程中,发现当事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侵犯第三方公司合法利益的违法情形,迅速启动“公检法司”联动处置程序——检察机关及时将虚假诉讼涉嫌犯罪的材料移交公安刑侦部门,并对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民事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回复,监督法院对该案民事部分进入再审程序……目前,双方当事人均已被逮捕,该案刑事部分现已移交法院审理,民事部分已中止了原判决执行,避免了第三方公司300余万元的利益损失。

  而该案到此,并未“叫停”?——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当事人杨某10年前有犯罪前科的假释证明并在公安部门供述中有意隐瞒,在将此证据材料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后,避免了量刑情节证据的遗漏。

  “叫停”措施之二:寻踪

  2015年4月,聊城水城广场人头攒动,聊城市检察院民行检察官们关于如何“维护合法权益、打击虚假诉讼”的宣传成为了广场焦点、吸引了过往人的目光。

  与此同时,该市8县市区检察院“民行检察职能集中巡回宣传”也拉开了序幕。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里,该市检察机关通过现场讲解、巡回展览、联合派驻检察室送法上门、走访律所、发放宣传资料、自媒体发布等多种形式,让群众更直观、更深入地了解了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打击重点和监督类型,这也是聊城市检察机关打击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拓展案源的一个“寻踪”策略——

  5月23日,在东阿县巡回宣传点,当地检察院现场受理了一起案外人刘某举报当事人虚构借款事实的虚假调解案件。检察机关以此为线索进行专项调查,最终确认了这起涉案金额达330万元的虚假诉讼案件,经抗诉,同年7月,法院判决撤销了原调解书并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

  对此,聊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强对此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民行检察职能应列为当年全市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

  “叫停”措施之三:围猎

  “统一线索管理、统一评估分析、统一督办指导、集中优势推动”等四个链条是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在打击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为提升监督实效而创新建立的“一体化”工作机制。

  而“围猎”则是这一机制的核心:一种“围猎”情形是,当基层院发现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后上报市院备案,市院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门办案组,制定初核方案,指导基层院开展调查核实;另一种“围猎”情形是,市院对自身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窝案”、“串案”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及时交办基层院调查处理。

  2015年6月,聊城市检察院在调查一起虚假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涉案当事人在区法院同样提起了相关诉讼,涉嫌虚假诉讼,随即将该案交办下级院进行调查,同时跟进督导,同年12月份该案得以改判。在这一机制的拉动下,东昌府区院已查办虚假诉讼案件2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查2人,再审改判1件。

  聊城检察院检察长王学军告诉笔者:“‘叫停’虚假诉讼行为只有开始,没有终止!维护司法权威、提高民行检察监督实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聊城检察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