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在第45届全国爱鸟周到来之际,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实施,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强化野生动植物资源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力度,4月23日,吉林铁路运输法院联合吉林市龙潭区委宣传部、吉林海关、吉林市林业局、桦甸市森林公安分局、江密峰镇政府等多家单位,共同开展系列生态保护普法宣传暨野生动物放归活动,以多元共治模式守护辖区绿水青山与生物多样性。
一、普法宣传入民心法治意识润无声
4月23日,在长白岛湿地公园活动现场,由吉林铁路运输法院与吉林市林业局、桦甸市森林公安分局、吉林海关等多家行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的联合普法小队面向过往游客和周边群众开展生态法治宣传。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干警通过发放生态保护宣传单、现场答疑、案例讲解等方式,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细致解读非法猎捕、交易、伤害野生动物及破坏林地资源行为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树立自觉保护野生动植物、守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鼓励群众主动举报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营造全民参与、共同护绿的良好氛围。
二、放归山林显成效司法守护见真章
普法宣传活动结束后,联合普法小队随即来到龙潭区南沙湖风景区,开展野生保护动物放归活动。此次放归活动一共放归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黄胸鹀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1只及红尾斑鸫、田鹀等其他国家“三有”保护动物94只。直观展现了“司法惩戒+生态修复”的保护理念,是司法力量守护生物多样性的生动实践,让群众真切感受到生态保护工作的成效与深远意义。
三、深化府院联动共筑生态屏障
此次爱鸟周生态保护普法宣传暨野生动物放归活动,是吉林铁路运输法院与各行政单位协同发力、共治生态的务实举措,既让《生态环境法典》、《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也以野生动物放归的实际行动践行了生态修复理念,凝聚起全民护鸟、守护生态的思想共识与行动合力。
下一步,各方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巩固府院联动成果,常态化落实生态保护各项工作,以司法护航、行政监管、全民参与的多元共治模式,全力守护区域生态安全,用心呵护野生动植物家园,为推动辖区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筑牢坚实法治根基。
供稿:吉林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