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8月13日,郯城县高峰头镇安全防控工作督导组对沭河黄泥崖等防溺水重点水域开展日常排查。为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全力保障未成年人生命安全,郯城县高峰头镇秉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防溺水工作。
在责任落实方面,高峰头镇严格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将防溺水职责精确到个人。常态化巡查机制得以坚决贯彻,“一日三巡查”工作制度雷打不动。特别是在重要地段、重点时段和重点人群的监管上,落实包保责任,明确每处危险水域的巡逻值守人员,实现日常巡查全覆盖。
隐患排查工作同样细致入微。镇村干部对辖区内山塘、河流、水库等重点水域展开全方位“拉网式”排查,梳理并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迅速整改。同时,在危险水域及时更换或加固警示牌、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救援设备,为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提供坚实保障。
宣传教育也呈现出多元化特点。积极构建“学校+村庄+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宣传模式,多方协同。线上利用微信群、朋友圈,线下通过宣传车、应急广播、宣传单、横幅等多种渠道,广泛传播防溺水安全知识,强化家长的监护责任意识和未成年人的自我防范意识,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宣传、人人参与”的防溺水工作浓厚氛围。
为确保各项措施有效执行,镇里成立了防溺水专项督导小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实地开展督导工作。重点检查防溺水警示标识布设情况、防溺水物资及防护设施完善程度、专人巡查落实情况、巡查记录完整性以及镇村干部入户宣传成效等。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责令限期整改。
安全之事无大小,防范警钟需长鸣。未来,高峰头镇将持续发力,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凝聚多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不断优化防护设施,切实将防溺水安全工作做细做实,为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杨永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