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8月2日上午,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联动试点工作启动会议。会上,山东省潍坊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谭金峰对《潍坊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试点办法(试行)》进行了深入解读,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崔田田详细介绍了现场执法监测联动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及注意事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潍坊监测中心主任周成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启动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联动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厅关于执法与监测指示要求,摆脱社会化三方机构依赖,建立健全高效、精准、科学的执法监测联动监管体系的关键一步。生态环境执法与监测协调联动机制建设,作为机构改革的“后半篇”文章,对形成生态环境监测与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工作合力,统筹解决区域、流域生态环境问题,规范和加强生态环境机构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执法监测联动关键在于“联动”。建立联动机制要求执法和监测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协同配合。县级环境监测中心是基层执法监测的主力军。这次试点主要是解决执法监测数据来源问题,更重要的是解决县级监测能力问题。各分局要认真研究试点方案,分析各自存在优势短板,明细监测能力建设工作思路,借助本次试点,不断解决存在难点问题。
会议要求,各县级监测中心要从人员配备、资金保障、实验室建设、技能培训等方面着手,尽快解决监测能力与环境执法需求之间不匹配的问题,切实承担起基层执法监测职能。要充分利用执法大练兵、监测比武等活动为契机,定期开展“测管协同”培训,提高执法与监测之间的协作配合能力,实现监测的及时化和执法的精准化。要建立健全“执法有据、程序规范、留痕溯源、全程质控、数据准确”的执法监测数据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体系和工作机制,落实“谁出数、谁负责”的监测数据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在试点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好的做法,及时分析总结上报。
会议采用主会场、分会场结合的方式举办。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科、水科、大气科、土壤科、应急科、执法支队、监控中心负责同志及潍坊监测中心相关科室负责同志现场参加会议,各生态环境分局分管负责同志、相关科室人员线上参加会议。(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