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朱亮)为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平稳妥善处置,山东省济宁市积极发挥协商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诉源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一是探索建立一站式调解工作模式。加强人社、司法、工会等新就业形态业务、管理部门单位间的互通协作,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特点优势,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联合调解工作模式,建设一站式调解中心并做好各类调解衔接联动工作,合力化解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
二是规范有序开展一站式调解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根据矛盾争议事实,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公正、及时原则,注重服务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并重,帮助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三是优化完善一站式调解流程。接到现场调解申请,应当指导申请人写明基本情况、请求事项和事实理由并签字确认;接到通过网络等渠道发来的调解申请,应当及时审核申请内容、材料是否清晰完整并告知当事人。对属于受理范围且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应当尽快完成受理。对不属于受理范围或者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应当做好记录,并口头或者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是创新推进线上线下融合调解。充分发挥人社、司法、工会等部门单位作用建立在线调解平台,做好劳动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对符合在线调解条件的劳动纠纷开展全流程在线调解活动,包括提交调解申请、音视频调解、司法确认、法律咨询等,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优质、低成本的多元解纷服务。(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