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永涛)山东省郯城县高峰头镇把长效维护和改善人居环境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坚持党员干部带头干,公益岗、保洁员用心干,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区域整治的“量变”实现全镇人居环境“质的提升”。
按照《高峰头镇人居环境整治各部门工作要求》,镇里要求各部门、各村对责任区域负总责,长年抓,抓常年。同时,在村级实行了“领导班子包社区、工作人员包村、村干部包片”三级网格责任制。工作人员下沉到村,全力靠上,帮包指导,引导各村党员干部、公益岗人员落实“路长制”、“当日轮班制”,使各自所在责任区长期保持“面子清”、“里子净”。
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管理,该镇还投入10多万元,购买更换垃圾桶650个,购买撒播花种800多斤,修缮路沿石300余米,新建、修缮小花坛20多处,使当地路域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山东省郯城县高峰头镇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