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切实增强了群众防火意识、法治意识,为保护森林资源。3月26日上午,高桥司法所联合镇综治中心开展“森林防火”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进村入户,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宣传资料,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知识,告知群众野外违规用火的风险和危害,警示提醒群众不得携带火源入山,不得在林区从事篝火、烧烤、野炊、炼山、烧田埂杂草等活动,切实加强了群众森林防火安全意识。
此次宣传活动,共组装宣传车2辆,悬挂宣传标语6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为森林防火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张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