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志轩)自2月以来,为保证春节前后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制度持续有效落实,山东省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深入工地、企业一线,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规范工地、企业正常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确保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检查采用现场检查和随机抽测方式,对重点区域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重点为编码登记、达标排放、进撤场报备、高排放禁用区等制度落实情况。自2月1日起,全市共检查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779台次,其中抽测300台次,全部合格。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机械未编码、工地未及时进撤场报备等问题,均已当场告知现场负责人,并要求立即整改。监督检查及抽测工作顺利开展,有效落实非道路移动源生态环境监管。
在检查中,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同各区县生态环境分局以及企业工地进一步宣传高排放禁用区制度新规定,明确高排放禁用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机械,为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排放禁用区制度落实奠定基础。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强化监管措施,同时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宣传力度,压实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厂矿企业等重点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非道路移动机械合规达标使用,助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山东省济南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