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丽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试点示范的平台载体和典型引领作用,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单,其中山东7地区榜上有名,分别是济南市槐荫区、济南市长清区、青岛市李沧区、青岛市即墨区、枣庄市薛城区、烟台市莱山区和济宁市兖州区。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近烟台市莱山区。
烟台市莱山区
莱山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是聚焦生态环保督察,确保环境问题整改到位
莱山区先后迎检两轮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累计交办环境信访案件240件全部一案一档,整改完毕。组织三轮复查,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是聚焦污染防治,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各类污染隐患问题500余个,查处、办结各类环境信访1800余件,区域整体环境质量有效改善,水、气环境质量指标稳定达到年度考核要求,无土壤污染地块、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三是聚焦环境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问题
紧盯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环境顽疾”。将舆情反映和信访反映的污染问题作为环境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到快速反应到位、现场查处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反馈回复到位。
四是聚焦环评审批,杜绝高污染项目入区
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新建“两高”项目“五个减量替代”等要求,坚决杜绝高污染、高耗能和高耗水项目盲目上马,无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项目。(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生态环境分局生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