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岳红宇)2023年8月15日是我国首个“全国生态日”。为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增强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引导更多人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中来,8月15日,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干警来到江源大集,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主题,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活动。
2023年5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为更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此次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通过发放宣传单、法官以案说法,现场提问等环节,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如何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保护生态环境、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全国生态日”的设立价值和破坏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为群众解答关于生态环境的相关法律问题,使群众真正将生态文明落实到生活中的点滴,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通过此次活动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也增强了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力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认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念。下一步,江源区法院将继续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全面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更高水平环境司法的需求,坚守法律底线、预防和惩治并重、绿色惠民、保障公众参与,推动江源区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新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统一。(吉林江源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