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5月13日上午,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区分局仁风派出所接到辖区张冉村一群众报警称:在其家中发现一只“大鸟”,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随即拨打110求助。
接警后,值班民警赶往现场,经了解得知,该群众及其年幼的儿子发现“大鸟”后,通过手机查询才得知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娘俩一拍即合立即拨打了110求助电话。
民警首先对该娘俩的行为提出了表扬和表达了感谢。
随后,民警经仔细观察和查询资料,判断此野生鸟类确实是游隼。为避免其受到伤害,民警立即找来一纸箱将其妥善安置。随后民警立即联系到了曲堤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站,并准备将该受伤游隼移交到曲堤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站。(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