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梁翠翠,程花)山东省济宁邹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让家乡变得更宜居、更美丽、更文明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助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打头阵、当先锋、作表率,我们应该做到:
一、模范遵守邹城市民公约、行业规范,以及其他文明行为准则。
二、文明出行,遵守交通规则,不车窗抛物、礼让斑马线、停车入线,文明驾驶。骑行佩戴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
三、维护公共卫生,不乱扔垃圾,垃圾分类处理,随手捡拾垃圾。
四、勤俭节约,践行光盘行动,杜绝铺张浪费。
五、依法文明养犬,主动办证,定期年检,溜犬牵绳,清理粪便,制止犬吠。
六、移风易俗,文明节庆,文明嫁娶,文明祭祀。
七、遵守网络文明公约,绿色上网。
八、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山东省济宁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