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马瑞洋)俗话说“水火无情”,在所有自然灾害中,发生频率最高的就是火灾,一个小小的火星可以使大自然的宝贵资源遭到破坏,可以使人类创造的物质、精神财富化为灰烬,也可以无情的夺走人最宝贵的生命。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不断提高我镇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国家和群众的一切生命财产安全,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崔家峪镇积极采取三个“抓”措施,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一是抓部署。进入春季以来,天气比较干燥,一直未有明显降雨,森林防火压力陡增,临近清明节,上山祭扫的认越来越多,更是让火灾风险成倍增加,我镇主要领导在各种会议上多次研究安排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压实防火责任,确保不发生火灾。
二是抓宣传。为开展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我镇各村悬挂防火横幅、村大喇叭循环播放森林防火知识并张贴森林防火标语,大力倡导文明祭奠新方式,灌输网上祭奠、鲜花祭祀、祭奠留言等新"清明节意识"。自3月20日起全镇各村大喇叭播放广播365批次,悬挂横幅35幅,发放清明森林防火宣传单3000余份。
三是抓巡查。为确保清明节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镇党委要求各村成立以网格员和志愿者为主力的防火巡逻队,在全镇范围内不间断巡查,尤其是山高林密、草木茂盛的火灾易发区,更是要加强巡逻的密度,发现有人违规用火、烧纸等情况及时制止,坚决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经过全镇所有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镇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据初步统计,3月25日至4月1日全镇设临时森林防火岗卡35处,看坟头98处,劝阻上坟烧纸526人次,新贴标语150多幅,出动车辆55台次,出动人员2850人次,截至目前我镇没有发生任何森林火灾。(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崔家峪镇综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