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付瑞雪)春风催新绿,植树正当时。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青山保卫战。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3月10日上午,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山带领法院20余名干警前往兴隆镇崔黄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在植树现场,干警们分工协作,配合默契,挥铲舞锄、扶苗填土,每道工序都一丝不苟,现场呈现一片忙碌景象,经过大家辛勤的劳动,一颗颗树苗栽种整齐,迎风挺立,焕发生机。
通过此次义务植树活动,不仅全面提升了法院干警的环保意识,为生态环境改善贡献了法院力量,又充分体现法院干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实际行动向社会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美好家园。(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