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入矫关”筑牢“安全墙”
——山东东阿县司法局新城司法所接收一名社区矫正对象
山东法制传媒网:(徐宪彤 申芳芳 侯森)2月24日,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新城司法所接收一名被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甲某。为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新城司法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为甲某办理了入矫手续。
工作人员首先认真查阅了甲某的起诉书、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详细核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身份信息,并为其制作社区矫正个人档案。随后,新城司法所所长徐宪彤组织甲某和社区矫正小组共同进行了入矫宣告仪式。社区矫正人员甲某进行了入矫表态,并在社区矫正责任书、承诺书、宣告书等文书上签字。宣告过程严谨规范、秩序良好。
入矫仪式后,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甲某详细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并对甲某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要端正态度、服从监管。主动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和公益性劳动,遇到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司法所进行报告。二是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定位手机24小时开机、随身携带,绝不出现不假外出,私自离开县域等情况。
此次入矫宣告仪式,彰显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权威性。使社区矫正对象明晰了身份,端正了矫正态度,增强了在刑意识,为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新城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