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力量开启环境资源治理新格局
——吉林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召开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新闻发布会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思妤)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关于建设“长春智慧法务区”的决定,推动在全省形成环境资源案件“1+10”管辖模式。2022年9月16日吉林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召开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发布关于延边林区环境资源案件集中到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管辖相关事宜。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14日发布了《关于环境资源案件指定管辖的规定》和《关于吉林省环境资源指定管辖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两个规定将于2022年9月26日施行。依照《关于环境资源案件指定管辖的规定》,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吉林铁路运输法院、通化铁路运输法院、白城铁路运输法院、延边铁路运输法院、梨树县人民法院、东辽县人民法院、临江市人民法院、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等十家基层法院集中管辖吉林省环境资源案件,形成“1+10”环境资源审判格局。
会议邀请了中国报道、吉林日报、中国吉林网、延边电视台、延边晨报、延边日报、图们江报社、珲春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参加。珲春市人大代表、珲春市政协委员,东北虎豹国家管理局珲春局、珲春林业有限公司、珲春森林公安分局、珲春林区人民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代表应邀参加会议。
此次新闻发布会由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田茹宣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相关文件;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忠臣对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相关问题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政治部副主任康风姣主持。
在新闻发布会上,李忠臣副院长介绍了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情况,并表示形成“1+10”环境资源审判格局,这是吉林法院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珲春林区基层法院作为全省唯一一家被指定管辖环境资源案件的林区法院,负责审理延边国有林区环境资源案件。
其中,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是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的重点工作。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向前延伸,把“法官进网格”工作与珲春国有林区的“林长制”工作有机融合,形成“林长+法官”工作机制。并与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珲春区域管理机构及珲春国有林业企业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在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珲春区域的十二个国有林场设立“东北虎豹国家公园法官服务站”,承担起普法宣传、法律咨询、调解纠纷、巡回审判等职能。
李忠臣副院长在现场详细解答了新闻媒体对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方面提出的问题。媒体记者们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中要加强与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沟通协作,努力推动吉林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司法服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吉林时重要批示,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施好重大生态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将以环资案件集中管辖为契机,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美好画卷,促进吉林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吉林珲春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