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的是文明,更是“新生”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鱼山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创城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邵福钱)为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近日,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鱼山司法所组织20名社区矫正对象赴鱼山街道樱花苑小区开展创城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身着红马甲,分工合作,相互配合,他们顶着烈日,将小区内的车辆摆放整齐,清理垃圾杂物、杂草、卫生死角等,出色完成了当天的公益劳动任务。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参与公益劳动,充分融入到了创城活动当中,深刻体验到了自己的价值,心灵得到了又一次升华。
社区矫正专管员李伟在活动中还与部分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谈心谈话,鼓励他们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既要在心理上树立改正错误、回归正途的思想意识,又要在平时生活、工作中做文明人、办文明事。
“看到干净整洁的小区,既体验到劳动的快乐,又在劳动中懂得奉献社会,增强了对未来生活的信心。”社区矫正对象刘某表示,这次公益劳动让他受益匪浅,今后将珍惜机会,主动改过自新,不断完善自我,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对社会、家庭、他人有用的人。
此次活动发挥了公益劳动惩戒、教育、塑造功能,让社区矫正对象在助力创城中汲取重获新生的动力,提高了社会对他们的认可度和接纳度。下一步,鱼山司法所将持续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改造和监督管理,进一步拓展教育矫正载体,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鱼山、法治鱼山贡献更大力量。(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鱼山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