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期,山东省应急厅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日照一化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进行试生产。接到举报后,省应急厅交办日照市应急局对举报内容予以核查。经核查,该企业的聚酯改性丙烯酸树脂、高性能涂料项目属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在尚未完成试生产手续情况下,其一高性能涂料车间存在擅自开展试生产行为,群众举报情况属实。执法人员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并对企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立案处罚29.5万元。山东省应急厅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经集体研究决策,决定向该群众发放举报奖励10万元。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山东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信函、拨打12345或登录各级有关行业部门网站,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根据举报事项具体奖励情形,对有功举报人分档最高给予50万、30万、20万、10万等不同额度的现金奖励。同时对未列明奖励情形的举报,经核查属实,同样给予不同数额的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山东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