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佳琦 李铭 朱善永)中华蟾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癞蛤蟆”,是我国的三有保护动物,即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近日,就有人打起了它们的主意。
2022年4月30日,黑龙江省鹤北分局森侦大队民警在巡护中发现,一辆银白色尼桑轿车后备箱内载有大量疑似中华蟾蜍,遂将嫌疑人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查,2022年4月28日,金某某与姜某携带“地笼网”驾车到鹤北林业局原岭南林场,将5个“地笼网”放在原岭南林场附近道边的河道,二人驾车返回鹤北林业局。两日后金某某和姜某驾驶尼桑轿车到上述地点起获“地笼”,返回途中被森侦大队查获,二人捕捉疑似中华蟾蜍500余只。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姜某对非法狩猎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聘请鉴定机构对查获的涉案物种进行鉴定后的鉴定意见为:中华蟾蜍,无尾目,蟾蜍科,系国有三有保护动物。
目前,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姜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黑龙江省鹤北分局森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