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蔡佳)为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5月6日,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此次听证会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蓉主持,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当事人应邀参会。
2021年12月9日,杨某某、吴某某分别使用真饵复钩在玉屏县舞阳河流域钓鱼,民警现场查获真饵复钩鱼竿共计三根、渔获物四十余条。经玉屏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认定,杨某某、吴某某使用真饵复钩为禁止使用的渔具。
听证会上,张蓉向涉案当事人详细介绍了公益诉讼相关知识及公开听证的法律程序,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及本次听证的主要议题。经听证员对案件进行评议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涉案当事人杨某某、吴某某深刻认识到钓鱼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均表示将会以此为鉴,今后绝不会再做出损害生态资源的行为,并愿意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前磋商协议书》积极履行人工增殖放流补偿性生态修复责任。
下一步,玉屏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的办理力度,提升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效率,确保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实现生态恢复治理效能最大化。该院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进行诉前和解,不仅高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节约了司法成本,同时彰显了司法温度和公信力,实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