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馨月)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的工作要求,发挥法院司法职能,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自4月7日起,吉林省通化铁路运输法院相继走进通化市环境保护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开展环境资源法制调研活动,切实落实法院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衔接工作。
调研过程中,通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殷立鹏就环境资源案件变更管辖的具体工作同行政机关代表进行了交流,介绍了通化铁路运输法院扩大案件管辖后的职能权限,管辖案件范围及类型,深入了解了行政机关近几年环资案件的类型及行政机关的职权,在针对黑土地保护、旅游景点等重点、热点问题进行实体性深入研讨后,继而对行政处罚、行政审批、公益诉讼等程序性问题继续研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也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大力配合法院工作,共同推动环资案件专业化发展。
司法和行政是推进法治建设的两支重要力量,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要积极发挥法院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联动作用,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完善各项体制机制,提升我院队伍能力,为优美宜居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提供坚实的执法与司法保障。(吉林省通化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