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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乡农业农村局召开《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贯彻会议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景良 刘保东 延义琳)为深入学习贯彻《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营商环境,推动全县社会信用建设体系制度化、规范化,3月28日上午,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农业农村局召开《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宣传贯彻专题会议。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孟新霞主持会议,并对下步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伟领学《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和《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解读。
 
  据了解,《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是我国第三部社会信用省级地方性法规,也是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个新的里程碑。《条例》充分吸收借鉴全国各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经验做法,分为总则、社会信用信息采集和归集、社会信用信息披露、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规范发展、信用环境建设、法律责任和附则等9章61条,为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通过本次专题学习,全局干部职工对《条例》的立法背景、内容和主要特点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法治思维、信用意识和诚信意识,为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依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民意5来听”、“双报到”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增强社会信用体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扎实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