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永涛)“新年好!我是镇环境执法人员,提醒您关爱农村环境,不要燃放烟花爆竹!”新春伊始,正是烟花爆竹恣意燃放的“闹春”季节,山东省郯城县高峰头镇按照《临沂市全时全域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规定》的要求,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到全镇千家万户开展上门宣传活动,提醒大家:不放“开门炮”,照样“开门红”。
围绕在全镇树立“绿色、节俭、文明、安全”的过节理念,用全新的生活方式迎接新春,该镇结合《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的相关规定制作成音频,安排车辆巡回到全镇48个村庄开展宣传。同时,镇里环保、应急、公安、司法等部门相互联动,由镇主要领导亲自指挥,组成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专班,坚持过节不休息,密切监控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情况,调度各村庄抓好工作措施落实。正月初春是燃放“开门炮”的第一波高峰,很多商户已经准备好,用炸鞭鸣炮的方式迎接“开门大吉、开业大吉、开工大吉”,镇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专班分头行动,深入到各店铺工厂和经营网点,现场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与业主签订《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文明约定》。
“支持上级规定,保护环境,文明过节,坚决不燃放烟花爆竹!”在工作人员的动员下,当地许多村民和经营业主纷纷表示,用实际行动支持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为保护家乡环境做表率。(山东省郯城县高峰头镇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