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环境 我们在行动
——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法院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广泛宣传首届“吉林省生态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绿色、低碳、文明出行理念,9月24日,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深入辽源市矿山湿地公园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活动。
干警们来到矿山湿地公园中的鹿鸣湖湿地公园,参观公园内独特自然景观,通过公园负责人的介绍,初步了解公园的开发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干警们从保持湿地完整性、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保持生物多样性、科学配置植物种类等方面普及了湿地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与参会的公园负责人交换了湿地保护的意见建议,解答了法律问题咨询。活动结束后,矿山湿地公园负责人表示,此次普法宣传的内容实用性强,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有力帮助。保护湿地是公民的责任,湿地公园将借此次普法宣传契机,向社会广泛宣传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风尚,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环境。
近年来,西安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司法审判水平,切实抓好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始终将环境保护和修复放在优先位置。在今后工作中,西安区法院将继续常态化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努力为打造“推开门就是绿水青山,抬起头便是白云蓝天,每一步都能感受到空气新鲜”的绿色生态西安做出贡献。(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