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吴承全)《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正式实施,“一法一条例”的出台,对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做好山东省阳谷县司法局、阳谷县农业农村局开展“一法一条例”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9月16日上午高庙王镇召开“一法一条例”专项法治宣传动员会。镇在家领导、全体干部、 各村(社区)支书、主任和司法所、综治办全体成员、镇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镇党委副书记王磊同志主持。
会议首先由王磊同志宣读学习了阳谷县司法局、阳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有关内容,并结合我镇当前工作实际做出具体工作安排部署。
党委副书记、镇长俞正磊同志强调,开展乡村“一法一条例”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是践行“两个至上”理念、为民服务的需要;是依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推进乡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高庙王、平安高庙王的需要。要把做好本次宣传活动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使命担当。
俞正磊同志要求,全镇干部职工要紧扣此次专项法治宣传规定要求,做到正确宣传、有效宣传、依法宣传,切实发挥“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利剑作用。要做到点面结合,抓住要害和关键,提出务实管用的建议。要确保此次专项法治宣传取得实效,更好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为即将到来的中秋、国庆“双节”营造良好安全环境,为推动高庙王镇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新时代追赶超越保驾护航。(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高庙王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