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闫乙)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维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刑释解矫人员回归社会后进行帮教安置和继续教育的有效途径,是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对于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构建平安和谐的发展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汪某,系山东省临清市潘庄镇一名安置帮教人员,因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于2020年7月22日刑满释放。汪某于2020年7月23日来到潘庄司法所进行报到建档。今年6月份,潘庄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对其走访的时候,得知汪某最近几个月一直无业在家,在工作人员询问其原因时,汪某说是这两年潘庄的大小企业都不招工,何况是自己刚从监狱释放,自己心理也存在问题,随即汪某表示出了自己想要找一份工作的想法,工作人员都记在了心里。6月25日,潘庄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体教育学习活动时,工作人员想到社区矫正对象中有几人是轴承制造厂的老板,在集体教育活动后,工作人员对这几人介绍了汪某的情况,随即社区矫正对象李某表示在司法所的教育下,想积极为社会做出贡献,自己家的厂子正好缺一名套圈工人,愿意招聘汪某为自己厂子的工人。工作人员立即联系汪某来到司法所与李某见面,在简单交谈之后,李某对汪某很满意,第二天汪某就到李某的轴承厂办理了入职手续。就这样,两个月过去了,在李某本周进行日常报到的时候,工作人员向其询问了汪某的表现情况,李某对其的表现非常满意。
长期以来,潘庄司法所紧紧围绕“平安潘庄、法治潘庄”建设工作,坚持“帮教社会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原则和“教育、感化、帮扶”的工作方针,认真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解矫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下一步,潘庄司法所将继续用行动去落实安置帮教的每一项措施,动员起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让回归人员真正感到社会的温暖、信任和关心,从而让回归人员树立起生活信心,并扬起事业的风帆。(山东省临清市司法局潘庄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