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江涛)“鸡粪没有了、稻田里也干净了,以前空气中弥漫的恶臭味和蚊蝇肆虐的场景再也见不到了。”湖北省黄梅县苦竹乡梅狮岭村村民对来进行公益诉讼回访检察官说道。
今年6月初,黄梅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苦竹乡梅狮岭村某养鸡场粪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附近小河,造成严重污染,严重影响村民的生产生活用水及身体健康。
接到举报后,黄梅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在收到指示的当天,立即安排该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赴现场进行了调查。
调查发现,该养鸡场养有7万余只商品蛋鸡,日产蛋6.5万个以上,但在养鸡过程中,并没有建设干粪棚、雨污分离及粪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只建设一个临时鸡粪暂存池。由于粪污水量过大,未及时清运导致粪污冲入附近农田和小沟渠,汛期污水泛滥,干旱季节臭气难闻,周围群众颇有怨言。
为彻底解决问题,黄梅县检察院与相关人员进行积极沟通。6月中旬,该院邀请环保部门、乡镇政府、当地村委会及养鸡场负责人召开了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
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案情,陈述了环境污染的危害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精神提出了整改措施:由环保部门对养殖场污染水流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治到位,关闭养殖排污口,建设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对被污染水体和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治理,治理到位后养殖场可以继续经营。
环保部门高度重视,立行立改,责令养殖场进行整改,建设了干粪棚、雨污分离及粪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已基本消除养殖场对水源的污染,实现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效果。
近日,该院进行“回头看”时,该养鸡场造成的污染已经清理干净,并且新建了相应的配套设施。
“诉前磋商既解决了污染问题,又保住了村里的一个企业,这种做法真的很好。”养殖场所在地村干部说道。(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