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胡晓丽)2021年7月27日下午,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狮子楼司法所接到辖区妇联负责同志一来电,得知一对年迈的夫妻带着一个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儿求助离婚事宜。随即,狮子楼司法所就让街道妇联同志带着这对老夫妻和他们的女儿来到了司法所。
经沟通了解到,徐某,女,1986年出生,结婚后育有一女儿,今年三岁。婚后,徐某的丈夫多次提出离婚导致徐某精神出现不正常,并多次到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徐某患有精神抑郁症。其父母均已年迈。现在徐某也被接回娘家,由其父母照料,徐某的女儿在其住院期间由徐某婆婆照顾。几日前,徐某接到法院电话,得知其丈夫又将其起诉。父母为了给徐某看病已花费很多,一听到徐某又被起诉离婚,既生气又无奈。两个老人两眼摸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后带着女儿到阳谷县妇联求助,这才有了开始的来电。
当即,狮子楼司法所和阳谷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沟通,反映这一特殊情况,法援负责同志高度重视。经援助中心审核,徐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同意由徐某的娘家户籍所在地狮子楼办事处金园社区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并可以由徐某的家人代为办理援助事宜。当日,阳谷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徐某办理了法律援助,指派阳谷县谷山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宋彩堂办理徐某的离婚案件。
在处理过程中,阳谷县妇联也一直打电话,寻问是否有需要协调帮办的事情,徐某的母亲在起身离开司法所前,眼圈红了,老人说道:“现在的国家政策真好,你们都是好人。。。。。。”我们一边安慰老人,一边安抚徐某的情绪。
为老百姓多办这样的实事好事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将法援惠民生宣传送到群众身边,切实让法律援助成为妇女维权的好帮手,成为妇女维权的坚强后盾。(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狮子楼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