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旭)“法官,我要起诉离婚!”已年近古稀的老人张某手拿一纸诉状将妻子诉至法院,到底是咋回事呢?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古稀老人的离婚案件。
张某与华某均系再婚,1995年登记结婚,由于二人婚前了解不深,婚姻基础不牢,缺乏沟通。二人从2017年3月分居至今。原告张某认为与被告无法维系夫妻关系,经与被告协商无果,故诉至人民法院。
在送达过程中,工作人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身体状况不好,行动能力有限,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年近70岁的老人,为了促进案件的顺利解决,在保证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决定采取上门的方式进行调解,这样既能照顾到双方的身体状况,又能在温馨的环境中处理纠纷。法官在耐心倾听原、被告诉讼请求与答辩意见之后,从情理出发,希望双方能够顾及20多年的婚姻感情,携手共度晚年生活,在释明法理与耐心的调解之后,双方再次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继续一起生活,法官同意了二人的离婚诉求,并于当天办理诉讼离婚手续。
面对诉讼案件时,法官不仅要审理案件,更要照顾当事人的身体情况和心理需求,悉心听取当事人的想法意愿,为当事人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