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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辽源法院:守护碧水青山 共建绿色家园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作用,在”6·5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 吉林省辽源两级法院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一系列环境资源保护宣传活动。
 
  市中院联合市生态局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针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东辽河流域环境治理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和《吉林省东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发放、讲解宣传。活动中,市法院就市民关心的环境保护司法介入、东辽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问题,给予了细致耐心地解答。同时,市中院还结合环保法律知识,拍摄了环境日宣传短视频和以案释法小短剧,并通过抖音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龙山区法院联合生态环境部门赶赴东辽县安恕镇长兴村,针对非诉执行案件中涉及的部分养殖户向河流排污现象,实地开展环保普法宣传。通过案件回访、法律宣讲、道德宣传、以案说法等方式,与村民代表座谈,着重强调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出具有可操作性、实效性的意见建议,切实提高了村民的环保法律意识。
 
  西安区法院干警深入灯塔镇谦和村、丰收村,以违反法律规定、破坏生态环境的反面典型案例为切入点,结合近年来审理的环境资源纠纷案件,从保护林木、保护野生动物。环保类公益诉讼等方面,向村民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引导村民尊重自然、保护自然,自觉践行绿色生活。并向村民赠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等宣传资料。
 
  东丰县法院联合县生态局、祥鹿街道社区共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展台,向群众发放200余份宣传手册,普及环境保护法律知识以及破坏环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耐心解答群众问题,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遵法守法、爱护环境,获得了群众好评。
 
  东辽县法院以“爱护环境从我做起”为主题,深入东辽县辽河源镇宴平中学宣讲,与同学们分享交流环保法律常识,号召同学们从身边小事做起,节约资源,爱护动植物等,并向同学们发放了环境保护宣传画册,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宣讲结束后,该院干警来到辽河源镇辽河村,向当地群众发放民法典手册,讲解环保法律知识,鼓励大家自觉抵制污染环境、破坏环境的行为,倡导群众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在今后的工作中,辽源两级法院将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以提升人民法院助推绿色发展能力和水平为契机,不断延伸司法职能,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守护好一方蓝天绿水青山。(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