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能贷多少钱、多长时间?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环保 > » 正文

环保福尔摩斯在行动:法官实地走访调查 排查污染责任主体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徐梦竹 柳懿刚)3月22日、23日,吉林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崔思文法官带领民事审判庭团队的法官助理徐梦竹和书记员王淳先后前往五处地点进行实地走访和调查,旨在全力还原案件事实。
 
  三月初,我院受理了一起原告某种植合作社诉被告某污水处理厂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案件的起因是原告种植的蔬菜大棚在去年年底被水淹,导致快要成熟的果蔬全部死亡,原告种植的均为有机蔬菜,损失较大。且经过原告自行检测,发现被淹部分的土壤重金属锌超标,短期内可能不能再继续种植有机蔬菜。而被告某污水处理厂辩称其排放的水符合排放标准,且在环保局有实时监测可以查询。为了更好的了解整个案件经过,考察双方确切的地里位置以及原告被水淹情况,承办人崔法官带领审判团地先后到高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环保局、大红土、孤店子村二组、新北社区等地进行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从参加过水淹事件调查的环保局工作人员处了解了案件发生的整个过程,并查看了对被告公司排水实时监测数据;在大红土查看了被告排放污水的排水口、附近排水口、排水实时监测数据等情况;在孤店子村二组查看了原告大棚被水淹情况以及周围环境等。经过两天的实地考察,崔法官发现案件较复杂,且涉及具体污染物的检测情况以及原告大棚被污染是否与被告排水存在因果关系等情况需经过专业人士鉴定,才能更好的明确,因此本案将进行鉴定,进一步还原事情真相。
 
  在无法查清案件事实或者无法从现行法律规定得出结论的时候,法官会想尽各种方法和努力再现客观真相,实地走访进行调查,使案件得以公正处理。吉铁法院全体干警始终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将走访调查与司法相结合,还原案件事实真相,用行动让群众了解到司法的真情关怀。(吉林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