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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唱响黄河大保护的时代之歌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高倩倩 王 妮 胡祥英)冬日斜阳,寒风扑面。这个季节的黄河三角洲,格外静谧安详。万里黄河终于在这里放慢奔流的脚步,卸下满身疲累与风尘,向世人展现出自己最婉约的扇面,一路潺潺向东,注入浩瀚渤海,结束她5464公里的漫长征程。
 
  黄河入海口如今的生态环境如何?当地各级法院如何发挥司法职能护送母亲河安澜入海?带着这些问题,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记者一行四人来到“法护绿水青山·大江大河”融媒体报道的最后一站——山东东营。
 
  设机构:织密司法保护网络
 
  九曲黄河裹挟着从巴颜喀拉山一路带来的泥沙,夜以继日地冲刷沉积,形成了黄河三角洲。共和国最年轻的土地在这里一层层向着大海不断延伸,数以万计的珍稀鸟类在此栖息云集,繁衍生息。
 
  2020年5月,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在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门设立生态湿地保护巡回法庭,对涉生态保护区环境资源案件实行集中管辖、驻地审判。这一举措意味着东营法院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触角已经延伸到了入海口。
 
  设立专门审判机构,织密司法保护网络,是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基础。为此,东营法院早在2011年便开始谋篇布局。那一年,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山东省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庭。
 
  “我来自黄河入海口,东营就是要有自己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才能更好地保护黄河,保护黄河流域的生态资源。”自环资庭成立伊始就担任庭长的杨秀梅回忆起当年去外地“取经”的往事,依旧难掩激动。
 
  如今,东营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日趋完善,审判机制日趋规范,员额法官3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2名的“3+2+2”办案模式和三审合一的审理机制日益成熟。
 
  2016年6月,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2020年5月,各县区法院均单独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或加挂环境资源审判庭牌,就近受理辖区内的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
 
  几年间,东营法院步步为营,逐步织密黄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网。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结合东营地区黄河三角洲入海口的环境资源案件特点,东营法院探索设立黄三角生态系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制度,通过不断完善机构和人员设置,实现辖区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全覆盖,着力打造环资审判“东营特色”。
 
  强审执:严办黄河流域案件
 
  年仅40多岁的土地上印着一串串鸟禽的脚印,或深或浅;波光粼粼的湿地水面上,几只白鹭翩然起舞;密密匝匝的芦苇荡,随风摇曳,瑟瑟作响;万里无云的湛蓝天空,“鸟类大熊猫”东方白鹳自由盘旋。
 
  一幕幕和谐的画面勾勒出黄河三角洲的美与奇,也描绘出东营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的美丽剪影。
 
  ——2017年12月,利津县人民法院依利津黄河河务局申请,依法向侵占黄河堤防工程,种植树株并埋设灌溉管线的张某开展调查,使其认识到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自行恢复工程原貌。
 
  ——2018年12月,东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诉东营市水利局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当庭判令东营市水利局对黄河支流武家大沟被毁坏的堤坝予以修复,恢复原状。
 
  ——2019年4月,东营中院审理一起涉黄河三角洲大汶流林场的土地租赁纠纷上诉案件,依法判决解除相关合同,返还大汶流林场8000余亩土地,恢复自然生态。
 
  ——2020年11月,垦利区法院妥善审理一起在黄河口管理站违约增加牧牛群数量,乱搭乱建,过度放牧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合同纠纷案件,确保退养还湿。
 
  ……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世之仪表也”。东营各级法院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打击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三年来,东营法院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104件,涉及土地面积20.1万亩,实现退耕还湿、退养还滩面积7.25万亩,关停退出油井648处。
 
  谋合作:凝聚各方环保力量
 
  谈黄河治理,离不开黄河河务部门。
 
  摊开黄河河口防洪工程图,黄河河口管理局工程管理处副处长刘宝玉像讲述自家孩子的成长经历一样,向记者悉数介绍着这几年黄河两岸滞洪工程、控导工程的建设情况。
 
  “今天这次会议开得我心里很敞亮!黄河工程建设的推进和维护离不开司法力量的参与,有法院在,我们放心啊!”刘宝玉卷起工程图,边回答记者的提问,边健步向会场走去。
 
  2020年12月23日,东营中院与黄河河口管理局联合召开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机制座谈会。参加此次会议的有黄河河口管理局及其下辖的东营河务局、河口河务局、垦利河务局、利津河务局四个县级河务局相关负责人。与之相对应,东营中院、东营区法院、河口区法院、垦利区法院、利津法院院长出席此次座谈会。
 
  会上,黄河河口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各县区河务局局长交流了防洪工程监管、行政执法及生态保护工作方面的司法需求。与会人员就深入开展执法司法业务交流、法律培训、法治宣传教育,共同推进完善黄河三角洲生态修复保护长效机制达成共识,并就进一步加强联动协作提出措施和建议。
 
  2020年,是东营法院与黄河河务部门联系日益紧密的一年。
 
  2020年9月,东营中院与黄河管理相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机制的意见》,推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等工作。
 
  同年同月,利津法院与利津县公安局黄河派出所、利津河务局水政监察大队成立利津黄河河道生态环境保护联勤联动办公室。
 
  “过去河务部门和法院就是偶然性联系,如行政执法遇到困难,法院被动接受案子,进行司法确认和强制执行。如今双方建立起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机制,法院靠前一步,主动担当,可以充分发挥司法部门对行政执法的保障作用,避免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纸空文’执行难的问题。”利津河务局水政科副科长纪海琳说。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保护黄河是一篇大文章,需要凝聚起各职能部门合力,也需要借助全社会的力量积极推进。近年来,东营两级法院主动与环保、林业等行政机关形成执法司法联动,与公益组织、环保NGO进行对接,提供司法服务,发出法律建议。
 
  航向一经标定,航道无限广阔。“从成立专班机构到大力打击破坏黄河生态的违法犯罪,从加大法治宣传到开展多方联动协作,东营两级法院保护黄河的力度、深度与广度与日俱增。这些举措都为把东营建设成富有活力的现代化湿地城市,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样板地区和先行地区,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全国人大代表、东营市湿地城市建设推进中心职工张金海如是说。
 
  记者手记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
 
  九曲黄河东入海,水漫之地有丰色。在山东东营,黄河母亲用匍匐的姿态,与滔滔海水深情相拥。黄色的河水遇上湛蓝的海水,形成河海交汇、黄蓝相接的天下奇观。于黄河入海口,静默伫立,抑或凭栏远眺,似在与一位智者深情对话,时空仿佛沉凝。
 
  千年黄河见圣贤,稚子东营唱新篇。“欲筑室者,先治其基”“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世之仪表也”“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东营两级法院在这片共和国最年轻的土地上,汲取着先贤们留下的智慧,书写着新时代黄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这篇大文章。
 
  如今,东营法院正在积极推进环保禁止令、司法告知等制度,将破坏生态行为防患于未然;也正在持续探索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通过安排修复义务人补种复绿、增殖放流,补救于已然……越来越多的司法力量正在注入这座黄河入海的城市。
 
  千年黄河用自己绵亘五千多公里东流入海的壮举告诉世人,道阻且长,行则将至。生态治理这一功在当下、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亦是如此。环资审判司法保护工作,既要有只争朝夕的精神,更要有持之以恒的坚守。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司法保障一直在路上。(人民法院报17日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