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岳海燕)为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为《决定》)的精神,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山头街道认真开展《决定》学习宣传活动。
健全机制,落实责任。街道成立以人大工委牵头,派出所、农委办、林业站、畜牧兽医站、党政办联合工作组,完善联合工作组负总责、亲自抓,包村干部、“两委”成员分区域、具体抓的工作机制,集中对酒店、集贸市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企业等重点区域进行摸底排查。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街道通过公众号、微信群对《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进行宣传。在樵岭前村、马公祠村、山头便民市场悬挂保护野生动物横幅,发放宣传彩页,时刻提醒群众和商家遵守法律法规,鼓励大家对违法猎捕、销售、经营、食用野生动物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问卷调查,提升意识。街道在机关、村(社区)开展《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知识问卷调查活动。通过问卷反馈,绝大多数人员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较高,认为拒绝食用野生动物是最佳保护行为。
截至目前,山头街道已悬挂横幅10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开展调查问卷50余人,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爱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山头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