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琦)“务必充分认识依法办矿的重大意义,去年我省煤矿事故出现反弹,重大隐患多发频发,这其中有深层次的原因也有现实性的问题,最突出的就是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不强,有法不依,煤矿要实现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必须在思想意识上牢固树立依法办矿的认识。”6月26日下午,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王端武在全省煤矿安全警示教育暨法律宣讲会上讲到。
据记者了解,为认真组织开展好全国第十八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在济宁能源发展集团组织召开了全省煤矿安全警示教育暨法律宣讲会。参加此次宣讲会的包括鲁中、鲁西、鲁南、鲁东各监察分局局长,以及兖矿、新矿、枣矿、淄矿、肥矿、临矿龙矿集团公司和济宁能源发展集团、天安、裕隆、微湖、宏矿集团、鲁泰煤业公司总经理;济宁市、菏泽市行政区域内各煤矿矿长、总工程师近100人参加活动。
王端武从思想再提升、教训再吸取、警示再深化、责任再落实四个层面,宣讲了依法办矿的重要意义、当前山东煤矿面临的现实问题、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和打赢全省煤矿“生存保卫战”的具体举措。王端武指出,龙郓煤矿事故教训深刻,冲击地压灾害已经成为山东省煤矿的头号灾害。针对山东省部分煤矿存在隐瞒作业地点、提供虚假图纸、隐瞒开采工作面等极其恶劣的违规违法行为,王端武认为这是政治站位不高、侥幸心理作祟的极其恶劣的行为。王端武详细讲述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承担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等法律责任,安全生产犯罪的表现形式和责任追究,解读了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制度,将故意隐瞒重大事故隐患等严重违法行为纳入行刑衔接制度,指出《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行办法》将19种安全生产涉嫌犯罪不能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移送。
“重大违法违规一旦引发事故,特别是冲击地压事故,不仅仅影响本煤矿,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如果我们山东省再发生冲击地压较大以上事故,山东将面临着41处冲击地压矿将全面的停产退出,这就意味着我们省煤炭工业退出,因为这41对矿井都是我们的主体矿井,都是我们各企业的顶梁柱,对全省煤炭企业都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针对山东省煤矿安全形势,王端武在会上语重心长告诫大家。王端武告诫与会人员必须提高站位,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将重大灾害防治到位,将技术装备提升到位,将事故教训汲取到位,将双重预防体建设推进到位,将安全监管监察落实到位。
警示教育会由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总工程师田学起主持,济宁市副秘书长刘佳琦参加会议并作了致辞。(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