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近日,山东潍坊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对从事防水材料生产、橡胶、制革、汽修喷涂等企业,要配套建设VOCs排放源污染防治设施,对无防治设施或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实施停产整治;要求今年10月底前公布污染源清单和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存在VOCs直排的,坚决予以查处。
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方案》明确了整治攻坚工作总体思路,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针对全市大气、水、生态保护、执法监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约束性要求,以强有力的环保举措,集中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倒逼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生态化,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确保完成各项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任务。
为实现大气环境突出问题攻坚目标,潍坊市将加快取缔淘汰“散乱污”企业和燃煤小锅炉,10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市“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大力推进扬尘综合整治,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扬尘整治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一律停工整改。
《方案》对从事防水材料生产、橡胶、制革、废塑料加工、板材加工、汽修喷涂的企业,要配套建设VOCs排放源污染防治设施,对无防治设施或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实施停产整治。市、县两级要立即开展相关污染源调查摸底,于今年10月底前公布污染源清单和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存在VOCs直排的,坚决予以查处。
《方案》要求以此次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全面解决市委、市政府环保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突出环境问题解决不彻底等问题,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严肃惩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执法监管的权威性、强制力、威慑力,在全市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方案》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摆上重要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强力推进落实;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对本地攻坚行动成效负总责,统筹安排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摸底、集中检查、督导暗访、问题整改和执法问责等工作,确保攻坚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创新投入机制,坚持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引导、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投入的环保投融资模式和绿色金融体系;要严格考核奖惩,健全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把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从严执纪问责贯穿于攻坚行动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