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四组在对滨州市开展的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表示,2013年以来,滨州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确立了“全面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小康滨州”的发展目标,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近几年累计淘汰燃煤小机组146.8万千瓦、落后常减压炼油装置357万吨;整治违规制售“地条钢”问题企业5家;并网发电风电总装机规模达到30万千瓦;全市70%以上乡镇园区实现管输供气。
督察指出,滨州市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但生态环境问题仍比较突出:
首先,贯彻落实国家、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还不够到位。2015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6年5月,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滨州市还未制定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落实意见。在“十二五”期间,滨州市相关企业仍然违规建设了一批热电、电解铝项目,造成滨州市煤炭消费总量2015年比2012年不降反增,“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未完成。
其次,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还不够有力。全市共有29个工业园区,其中19个应开展跟踪环评,18个未完成;部分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落后,危废处理不规范,园区集中供热不配套;有的工业园尚未建立环境安全风险防范体系。滨州市环保违规建设项目461个,其中“两高一资”项目112个,这些项目清理时大多都已建成投产,有关部门监管缺失。
再次,大气环境污染问题比较突出。滨州市空气质量反弹较为严重,工业异味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居民反应强烈。现场抽查发现,滨州市滨北工业园、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周边异味严重。
另外,散煤清洁化治理进展缓慢。扬尘治理不到位。现场检查发现,大宗散货运输车辆道路扬尘、尾气污染较重;有的企业煤场未采取覆盖措施,进出口未安装洗车台,未建设防风抑尘网等,场地扬尘污染严重。
还有,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达标不稳定。部分企业废水预处理效果差,直接影响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达标运行。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大,堆存不规范,未采取有效的去异味和防尘措施,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滞后,危废处置能力存在较大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