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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代林:基层治理的“良方”不仅仅是“某长制”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近些年来,河长制的全面建立,让每一条江河都有了自己的专属守护者,开启了治河新时代,也为推进治理机制创新提供了新思路。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随着基层治理责任的压实,组织体系越来越严密、管理服务越来越精细、治理体系越来越系统,受到基层干部的欢迎,也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
 
  但是,在基层治理中任命各种“长”的探索实践,是否意味着“万物皆可长”?当“多长合一”成为基层干部的常态,是否也存在“一长了之”的工作倾向?近日有媒体报道,个别地方在推行“某长制”过程中,存在概念先行、缺乏配套、脱离实际等问题,导致运行效果不佳,应当引起警惕。
 
  面对基层治理的诸多疑难杂症,某长制确实解决了在以往管理中大家都管都不管,大家都负责都不负责的尴尬困境。
 
  前几年,各个城市普遍存在道路垃圾多,厕所臭气熏天,城市周边污染严重,城市管理找不到有效抓手。如今诸多的河长制、路长制、厕长制、山长制,等等管理模式纷至沓来。
 
  把基层治理的责任进一步得到了分解,压到了具体负责同志身上,板子打到了具体人身上。
 
  但某长制度并不是包治百病,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河长制放到河流治理上可以推广,由具体领导负责,谁是河长谁负责。
 
  但在城市道路管理、 厕所管理、公园管理,等方面,照搬照抄,全部推广路长制、所长制、园长制等等的“某长制”管理模式,有些问题并不能得到有效解决。
 
  实行某长制,有的领导只挂帅不出征,不深入自己所负责的路段,厕所和公园调查研究问题症结所在,而是坐在办公室借路长、所长、园长等等之名自居。
 
  情况不明瞎指挥,乱部署,用屁股决定脑袋,一番操作猛如虎,最后的结果是劳民伤财,虎头蛇尾,问题依旧,百姓怨声载道,自己拍屁股走人,俨然一个甩锅侠。
 
  基层治理是一项庞大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河长制管理模式或许在草原管理等相似性领域可以推广和应用。
 
  河长制的管理模式推广到其他领域并非能够奏效。因为不同领域的问题和矛盾的表现形式不一样,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也会大有不同。
 
  所有问题的解决都向某长制靠拢,这个长那个长只会越来越多,领导只挂帅不出征,只会导致形式主义的盛行,不利于基层治理,更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事实上,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是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无论是加强基层治理,还是推行公共政策,不仅要有层层传导的责任意识,也要具备抽丝剥茧的过程意识、落地开花的效果意识。找到事务的本质和规律,发现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办法,才是提高基层治理效能的必由之路。(作者:四川省中江县 胡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