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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小军:律师不承诺办案结果 是对当事人负责任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作为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时,要求律师给予自己包赢案件的承诺,您可否知道,您请的是一名律师,而不是一位法师。
 
  律师只能本着案件的客观事实与证据,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帮助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而“法师”才能口若悬河,忽悠当事人去保证、承诺结果。
 
  今天,笔者就遇到了这样的一位当事人,她在微信中就一再地要求笔者对其案件作出包赢的承诺,甚至以加律师费为诱惑。您别不信,见下图:
 
  律师不承诺办案结果 是对当事人负责任
 
  作为一名律师,遇到当事人提出这样的“要求”,有时候真的是有口难言,如果律师信口开河的承诺办案结果,往往是不可靠,不负责任的说法,甚至违反律师执业道德等法律法规规定;如果律师不向当事人承诺办案结果,那么就将失去当事人的信任或者无法建立委托关系。
 
  殊不知,不轻率向当事人承诺办案结果的律师,其实是一名对当事人负责任的律师。《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告知委托人该委托事项办理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用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对办理结果向委托人作出不当承诺。《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四十三条规定,律师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向委托人提出分析性意见。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原因在于法律须维护国家司法权威;司法裁判权绝对属于人民法院。
 
  作为律师,在司法裁判活动中,其作用在于追求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然而委托人的诉求是否合法合理,有的是可以提前论断的;而有些则需通过原被告双方举证质证、主张答辩,配合法庭调查来明法析理。对于委托人不尽合理的诉求,律师自然无法拍胸脯保证。若是本该输的案子输掉了,也非律师责任,因为案件成败关键在于事实和证据。
 
  最后,许小军律师告诫大家:不承诺办案结果的律师,其实质代表着律师的严谨态度,是对委托人的负责,是有心将案件做好。不承诺办案结果,更不能代表律师不负责。但凡那些拍胸部、承诺包赢的可能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很有可能是骗子。(文/湖南君杰律师事务所许小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