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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炎:垃圾分类“强制时代”应奖惩同行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北京、上海、深圳等超大城市先后就生活垃圾管理进行修法或立法,通过督促引导,强化全流程分类、严格执法监管,让更多人行动起来。有专家将这形容为垃圾分类进入“强制时代”。(《人民日报》6月24日)
 
  7月1日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正式开始实施。在进行20多年倡导工作后,上海将垃圾分类纳入法治框架,这将迎来什么样的挑战?通过立法明确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四种分类标准。对违法条规定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旅馆经营单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的,由文化旅游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此次立法的意义在于,将以往的环保志愿行动转变为每个市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不管你认不认同,习不习惯,都必须按照规定对垃圾进行分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例外。这个转变过程是要从市民思想上转变,一是对居民监督和引导引导。社区工作人民与居民密切联系,这需要社区督促居民,养成垃圾分类习惯。二是分类类别简单易分。很多居民垃圾分类还停留在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两类。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要分类投放,需市民能准确辨认垃圾类别,这需要通过社会组织、志愿者进行垃圾分类宣传。
 
  强制是手段,鼓励是机制,在强制措施的同时,采取奖励也能达到不错的效果,如采取积分式管理,将垃圾分类投放次数技术积分,积分累计到一定数量后可以兑换相应奖品。(作者: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 萧炎)